解析:
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所面临的出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特地整理了以下几类常见的交通工具限制规定供您参考:
1.航空:
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搭乘任何国际国内航班,包括通过选择飞机、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来完成旅行;
2.高速铁路:
鉴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无法享受高速铁路中的软卧等高档舱位服务;
3.普通火车:
然而对于普通火车而言,失信被执行人仍可乘坐,但是所能选择的席位等级会受到一定限制,仅限于动车二等座、无座等以下等级的座位,而一等座以上则属禁止范围之内。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着对失信被执行人消费行为的有效控制,以防止他们继续采取高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限制如下高消费: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4、旅游、度假;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