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个人在未获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真酒销售亦构成法律上的违规行为。
在我国境内,任何形式的酒类产品制造及销售都必须遵循相应的法规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许可法》之规定,凡未经行政部门颁发许可证而擅自从事本应接受行政许可监管的经济活动,政府机构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止,并依照相应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