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关于咨询方面,提供的专业意见费用是每位顾客200至500元人民币不等。
如若您最终选择委托作为您的代理人,那么之前所支付的咨询费用将会在最终律师代理费用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其次,涉及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以及其他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业务范畴。
此类业务会根据所涉及案件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到五收取代理费。
对于国内案件来说,最低代理费用为5000元人民币;而对于涉外案件,其最少代理费用则为10000元人民币。
此外,也提供了高等法院上诉案件的代理服务,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第一种情况,即未曾代理过一审程序的案件,代理费用将按照一审标准执行。
第二种情况,如果曾经代理过一审程序,那么代理费用将是首审标准的一半。
最后一种情况,律师代表客户对二审案件进行后续操作并导致重审的,此时所收取的费用为二审标准的一半。
接着,如果客户有申诉案件需要代理,那么会在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提前收取5000至20000元人民币的代理费。
当客户的申诉案件被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将再次按照一审案件相应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最后,的律师函业务费用单价设定在1000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
而代写法律文书服务的单价则为每份500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