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产赠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这样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如果奶奶神智不清,可能影响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具体是否可以进行赠与,需要根据奶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奶奶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赠与行为可能无效。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转移财产给受赠人的合同。赠与房产属于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爷爷的名字,那么在赠与孙女之前,通常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确保产权的合法转移。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要将房产赠与孙女,需要完成必要的产权登记手续,以确保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如果奶奶神智不清,可能无法独立完成赠与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