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如您已经辞去职务,依然可继续享用公积金贷款带来的优惠福利。
对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说,若是在获得了公积金贷款之后停止了公积金的缴存,那么他仍有资格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只要按照规定及时且足额地将需要偿还的款项存入相应还款账户即可。
因此,即使您已经申请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也无需担忧公积金会受到任何形式的冻结或暂停使用,只需继续按计划进行贷款还贷工作便可。
2.只有出众的资质才可能得到公积金贷款的批准,同时相较商业贷款而言,其利率更具有优势。
如果您经过努力终于满足了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条件,千万别轻易转投商贷,除非您手头资金充足到几乎能够全数捐献给商业银行以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