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专利法中所定义的“实用新型”,是指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成或其各种组合方式进行研究并开发出的那一部分符合实际用途的新颖且具创新性的技术解决方案。
实质上,实用新型专利仅仅能够对那些经过工业方法制造出来的产品提供保护,这种产品须具备明确的外形、结构以及占据一定空间范围的属性特征。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全部未经加工制造的人工方式以及自然生成的物品均不在我们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内,实际受保护的标的物仅限于与产品外貌及构造相关联的技术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