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醉酒驾驶可能得以逃脱刑事制裁的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况出现时,醉驾者确实可以获得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
首先,行为人实施的违法犯罪情节微乎其微,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也极为有限,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其次,若犯罪行为距今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期限,对于此类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不再予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现行法规,醉酒驾驶的追诉期长达五年,在此期间内未被发现或举报的,便出属刑法意义上的"过失犯罪"范畴。
再次,当犯罪行为人或被告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外部因素而非自身过错导致生命丧失时,公安机关亦可不予追查。
最后,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对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