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占用耕地进行开发或建设时,其补偿标准应由被征收前三年年均总收益的六至十倍来调整确定,具体形式上则包括了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地面附着物体及其生长环境(例如青苗)等各个方面的补偿费用。
在此过程中,征收旱地的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而征收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标准则高达2万元,对于菜田这类特殊用地类型,其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更是达到了3万元之高。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