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有关于房产拆迁后购买新房是否能免除契税的问题上,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进行讨论:
首先,假设被拆迁者选择以货币安置的方式解决房屋拆迁问题,当房屋购买成交价格尚未超过原本应得的补偿款项时,则可免予缴纳契税。
然而,如果购买成交价格已经高于原补偿款,那么超出部分便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其次,如果被拆迁者选择以产权调换安置的方式解决房屋拆迁问题,且在购房过程中并无产生市场差价,此时也可免征契税。
关于契税的缴纳流程,主要有以下两个步骤:
1.首先须按照所购房屋交易的实际成交价格,前往房屋产权所在地的国土资源与土地管理局缴纳契税。
然后,携带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再向购房所在地的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2.另一个策略是先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获准后,根据已获得的减免税额度再前往国土资源与土地管理局,按相应标准履行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拆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