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诚然可以。
在房屋抵押贷款尚未完全清偿完毕之前,仍然持有房产并希望出售是可行之举,大致上有三类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是由您本人全权负责融资,直接提前偿还尚余债务,然后再展开相应的销售活动。
其次是先签署房地产购买协议,随后向相关银行提交转按揭业务申请。
最后一种,也就是常见的操作模式,是先与潜在买家达成一致意见,愿意支付其中一部分房款,然后利用这笔资金先行偿还借款,最后才进行实售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