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寻求零售店经理协助解决针对在实体店购物过程中,您在回家后发现所购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并希望退货退款的情况,为获得妥善处理,首先应寻求零售店经理的协助。
通常情况下,零售店实行的是“出门不认”政策,因此与负责销售的店员进行过多的争辩并不现实且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如果您能够主动提出寻找经理来评理,那么经理的权限一般较大,而若是价格较为高昂商品且您为该店的长期顾客,通常情况下,经理将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理。
2.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如经询问经理仍无法取得满意解决方案,建议您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以此对该实体商店进行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在购买实物商品之后7日内享有退货及换货权利。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时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管可能会面临一些困扰,但仍然值得为此付出努力。
尤其是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的戒指、手镯或项链等价值较高的产品,您更应该坚定信念,投诉到底,全力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不选择退款,转而更换产品若您坚决拒绝退款且不愿花费时间拨打投诉电话,您可以选择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
目前,绝大多数实体店铺均提供此类服务,您只需归还现有的有质量问题商品,即可向商家申请更换同种类型但已修复的新品,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支出,同时也无需耗费大量精力投入到低价商品的投诉中去。
4.联系本地新闻媒体并请求关注若店内员工的服务态度恶劣甚至言辞伤害您的感情,您的身心受到严重损害之时,强烈建议您联系本地新闻媒体并请求其报道当事件以及该实体店的不良行为,这是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手段。
由于一旦这种商店被新闻媒体报道出去,广大市民皆会有所耳闻,且将会避免再次光顾该实体店,如此一来,必定为实体店带来重大冲击。
5.保留所有交易凭证,以便向工商管理机构投诉为确保投诉圆满完成,您应尽力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全部相关票据,包括消费小票、收据以及质量问题商品的照片or小视频等详细证据原件。
只有这样做才能充分准备,全力以赴争取维权胜利。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