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涉案人员的移动设备将有可能被当地的公安机关予以暂扣。
虽然我国的《刑法诉讼法》尚未针对此类案件中扣押物品设定具体的期限,但是该法律中确实有明确的要求,即对于被扣押的物品,若经过侦查核实其的确与其所涉及的案件并无关联性的话,应保证能够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对其的扣押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