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借款事项上因故积压滞留长达十年之久而未偿还欠款的话,那么极有可能会遭遇借贷方主动派遣人员联系并催促您前往法律机构参与审理程序。
理由在于在此阶段内,若借款方尝试采用诸如书面声明信函形式确认债务状况、支付约定本金或利息金额以及向法院递交启动民事诉讼的申请等法律允许的手段进行追索的话,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或从零开始计算。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您签署的借据中并未明确注明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便可顺延至二十年之久。
换言之,尽管形势看似宽松,但依旧需时刻警惕可能面临的法律传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