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通常涵盖以下多个方面:
首先,房产证明材料:
您需要提交房产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若已完成产权部门房屋过户手续,您有必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查验核实。
其次,身份证明文件:
现役人员本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倘若由配偶申请提取,您还须出示结婚证或者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以验证与购房者之间的伴侣关系。
再者,财务证明材料:
除上述提到的房产证件外,您还需递交一年内且已在产权部门成功办理过户手续的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者契税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若是采取全额付款方式购买的房产,您还需要提供金额支付证明的原件,例如银行转帐凭条、汇款凭证、现金收据或者POS机刷卡回单等,同时这些支付凭证所记载的房款支付日期必须早于不动产权证书中写明的过户日期。
与此同时,相关的合同和法律文书也不可或缺。
您需要提供本人与卖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契约》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您在异地购房的话,可能还需要附带异地户籍证明或者工作单位证明之类的重要文件。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同时要求在所有页面端口盖上公司赋章以示确认。
除以上几点之外,在特殊情况下,您或许还需要附加提供其他文件,比如职工个人的银行储蓄账户信息、夫妻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