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是的。
举个例子而言,假如借款者在结束之后成功获得了公积金贷款服务的审批,那么他就有权支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蓄额。
然而请注意,在此之前,借款人必须要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后至少坚持12个月以上,这样才能够有资格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这一方面,通常情况下只允许借款人将其一年之内所偿还的每月款项作为提取额度来操作;
同时,由于支取的金额不允许超出账户原本的余额限制,因此也需要事先谨慎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