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借款人无法还清网络贷款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基本策略:
首先,由于精神障碍患者一般缺乏自主决策权以及执行决定的能力,因此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该承担起还款责任;
其次,若确实存在无力偿还贷款的实际困境,应主动与贷款方沟通协调,争取延长贷款期限或分期偿还的方式以化解债务危机;
再者,如果贷款方提起诉讼后胜诉但借款人在履行期内仍未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那么贷款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院在接受强制执行案件的时候,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彻底调查、搜查借款人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股票和银行存款;
然而,假如借款人名下无足够财物可供执行,且始终拒绝服从法院已具备法律效力的生效判决,将会导致逾期还款等不良征信记录载入个人信用报告从而被限制奢侈品消费和出国境,甚至有可能遭遇司法拘留等严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