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作为当事人,针对某个二审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深感不满且相信确实存在偏差,那么请允许我告知您,您具备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的资格。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在判断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时,如果您觉得其中显而易见的错误存在,则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再审申请书。
另外,如果涉及到一方当事人的数量众多或为自然人之间的诉讼,您同样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