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想向大家介绍,自今年起,在上海,您作为当地户籍者,是有资格进行社保自行缴纳的。
然而,对于异乡人来说,这并不可行,他们无法直接为自身投保。
如果您是本市居民,那么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身份证的原始文件和打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劳动手册的相关页面的复印件;再前往社保所批准的开户银行开设实名制结算账户卡;之后,请遵守银行的要求,签订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代扣所有个人社会保险费用的协议。
这样,便可实现社保的自我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