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后父母赠送的车辆是否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针对该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您的父母在购买此车辆之时便已明确宣布将其视为赠予夫妻双方的资产,或者他们认为该车辆主要用于夫妻二人外出工作与休闲娱乐用途,那么毫无疑问,该车辆应界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反之,假如此时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某个子女或者您们已经达成了书面协议,确认该车辆归属某方,那么该车辆则被视作该家庭成员所拥有的私有财产范畴。
其次,需要关注的关键点是购置汽车所需资金的来源途径:
倘若购买此车辆的费用由父母承担全部付款,那么毫无疑问,该车辆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是,如果购买此车的启动资金是由父母支付首期款项,之后由您们夫妇负责承担后续贷款,那么这辆车子很可能被视为某个家庭成员的私人财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