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允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不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发展高效、环保的林果种植和水产养殖等经营项目;
然而,强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从事与农业相关的林果业及挖塘养鱼等活动,更严令禁止任何可能对基本农田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基本农田的划定是基于一个较长时间范围内,对于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进步所要求的农产品供应量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估来制定的,它代表了那些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不能够被占用的耕地资源。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