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证续签所需的详细资料如下:
首先是您的个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原始附件与复印件,请注意,如果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姓名有所改变,则需要到当地户籍办公室开据相应的证明文件。若您身份证上的编号已更改,您还需要提供来自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如需进行网上操作,请务必将您所有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的输入官方网站并等待单位审批通过。对于那些严重逾期并且无法进行网上注册的情况,您可以亲自前往原居住证办理地点,向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您已经完成的居住证原件,请确保其有效期限在续签申请之前的30日以内。如果您有更换工作单位的经历,只需要新的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即可,不需单位盖章也可顺利办理。只是请注意,所有涉及到有效期的材料都不应该超过有效期。
2.一份近期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这包括:
(1)拥有自购住房者,请提供相应的产权证书复印件并配合现场验证原件;
(2)租赁住房者,应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并配合现场验证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中,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暂住在他人家中者,需提供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临时住宿证明。
3.填妥并真实完整的《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另外,填写完毕的居住证申领表,封面和页面第三页的公司审核意见部分需加盖公司公章;
4.社保缴费清单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您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只需提供该单位开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即可;
5.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营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文件,例如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以及社区、用人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等多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