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劳动仲裁时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您可以将申请递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即工作场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具体地址可查阅区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档资料。
2、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运行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对口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时,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我们根据诉讼请求额设立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一)若该案无争议金额,则每提交一次申请需支付300元;
(二)若存在争议金额,则需依照以下标准合并收费:
1.如争议金额低于或等于1万元(包含1万元),每件案件需支付500元;
2.如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上但低于或等于5万元(包含5万元),则需按照3%的比例计收;
3.如争议金额覆盖范围在5万元以上但低于或等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则需按照2%的比例计收;
4.若争议金额超越10万元,则需按照1%的比例计收。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须以申请人提出的诉请数额为准;如申请人提出的诉请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符,则应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在案件受理环节,申请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发送的受理通知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如逾期未交付,则视为自愿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