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以表示同意合同内容并确认其有效性。
如果工作合同上没有您的手印,但有您的签字或者公司的公章,那么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因为签字和盖章都是合同当事人确认合同内容并同意遵守合同条款的方式。手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它只是一种补充的确认方式。
但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建议您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保留一份合同副本作为备份。如果您对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澄清,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顾问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