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年龄在50岁之后且尚有部分社会保障尚未缴纳完毕的情况,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1.如阁下已加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届时您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一段时间,然而累积缴纳的保费还未能达到十五年之多,此时,您可以选择继续投入资金直至满期,便可按照事先制定规则每季度定期领取基本养老金。
2.若您有意转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您将享有与之相符的养老保险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转换须依照国务院相关条例进行办理。
3.对那些曾参与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的人士而言,若目前仍未达到我国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年限要求,便有权继续积累资金直至满足这一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