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为关于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劳动仲裁证据应如何处理及相关注意事项提供参考:
1.关于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劳动仲裁证据的使用,必须先经由对方当事人质证并确认其证明力。
若对方当事人对该复印本表示质疑或否认其真实性,则无法将其作为有效的劳动仲裁证据;
2.通常情况下,在劳动仲裁庭审过程中,会要求双方就各自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质证环节,唯有通过了对方当事人的质证且得到承认的证据,方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
3.在具体操作中,原件文件的法律效力往往优于复印件。
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提交原件以确保其具备最强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