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加班不给钱,申请了仲裁,那撤销仲裁中申请法院调取卷宗,分哪些情况呢?是怎么说明的呢?
[律师回复] 全国首例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有了新的进展。3月28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调查;3月29日,法院调取了佳木斯仲裁委的案卷,并就该案有关情况询问了仲裁秘书,关于撤销仲裁中申请法院调取卷宗的案例。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首次赋予案外人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权利。
当日上午,一份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书递交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案外人依据最高院上述司法解释递交的首份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详见本报3月2日6版报道,题《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司法解释施行 首份申请书递交齐齐哈尔中院》)。
“案外人”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以下简称北汽福田)。申请撤销的是佳木斯仲裁委2010年10月4日作出的一份裁决。这份仲裁裁决确认黑龙江天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天博)向哈尔滨市南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以下简称第三分公司)支付工程款800余万元,且享受优先受偿。
而此时,根据法院生效判决,黑天博应给付北汽福田1400余万元。北汽福田申请北京二中院执行。北京二中院拍卖黑天博名下土地房屋,拍卖款为1200余万元。在这个节骨眼上,这份“优先受偿”的仲裁裁决,阻断了北汽福田债权的实现。
北汽福田认为涉案仲裁裁决是为了对抗执行“操作”的。于是根据司法解释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一申请于3月7日获得立案后,目前有了新进展。
3月28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此案。北汽福田代理人和第三分公司负责人出席,黑天博缺席。调查围绕涉案房屋“竣工时间”、第三分公司进场时间、验收结算等焦点展开。
鉴于案情复杂、疑点重重,北汽福田再次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调取仲裁卷宗、让仲裁员到庭说明情况。
据悉,3月29日,齐齐哈尔中院调取了仲裁卷宗并询问了仲裁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