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车过程中,如若消费者缴纳了定金并且后续申请的贷款未能批准通过,那么该消费者将被视为无法切实履行合同内容。
在此情况下,商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拒绝接受其追加定金的请求并保留定金,同时有权要求未按约履行合同的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因此给商家带来的经济损失。
具体而言,未履行责任的消费者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对于已造成的损失,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损失;另外,他们还需要对因此而引发的商家损失进行赔偿,金额需与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相匹配,且必须包含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取的全部利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