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您对物业公司存在不满或者受到不平等待遇,可向地方房地产行政部们或者房管局提出投诉。在中国,凡县级及以上的房地产行政部门和房管局均有权对涉及房地产事务的投诉进行裁决和处理。因为物业及其服务企业乃是房地产使用权范围内的监管机构,因此在遇到类似的情况下,业主完全享有针对物业的行为举止提出投诉的权利。当收到投诉之后,地方上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会努力进行调解与处理,尽全力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以期能为广大业主打造更加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