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鉴定结论得以公布之后,阁下可将此鉴定结论以及已核发之工伤确认证书等相关凭证交付至所在单位,要求该单位严格遵循《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为阁下提供相应的补偿。关于具体的赔偿方式及标准,《工伤保险条例》及贵省或直辖市区级实施细则均有相当清晰详尽的规范,阁下亦可自行搜索并参考之。通常来说,若贵司已经为阁下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办理有关支付手续时应更为顺畅,因为所需支付的金额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然而,若贵司未能为阁下购置相关的工伤保险,则需由公司自身承担相关费用,此时公司可能会采取拖延之策略。所以,阁下可以带上所有相关文件,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若辩论结果对阁下不利,贵司仍拒绝支付,阁下便有资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情况适当的话,阁下还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其先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