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安全事故若导致五人不幸离世,那么责任方可能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其中涉及到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量刑制定的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以下诸多方面: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事故所带来的重度威胁——伤亡人数以及可能因此而产生的财产损失。一旦此次事故酿成多名人员伤亡、重伤者不计其数、或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巨额财产损失,那么无疑,量刑的结果也将呈递增趋势。
另外,分析的另一个重点是责任人在此次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职责以及他们是否履行了自己应该肩负的义务。如果责任人担任着至关重要的安全职务却并未尽职尽责或是因过于大意和疏忽,从而引发了此类事故,那么无疑,这样的情况在量刑的考量因素中也会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
其次,我们还要着重考虑的是此次事故所违反的法律条例及其严重程度,比如事故是否有主观上的故意意图、是否有预先的策划准备、以及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已做好落实等等。
再者,观察被告人的悔过之情以及他们对受到伤害的受害者所进行的赔偿情况也是非常关键的量刑考量因素。一旦被告能主动道歉、全力支持并与调查人员共同深入推进调查进程,同时尽全力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量刑时也可能会对此予以一定的宽待。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