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个人无法直接前往法院申请调查令。一般情况下,个人并不具备进行调查取证的合法权力,因此,法院通常不会为个体开具调查令。然而,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者,如果得到了证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许可,就有资格向这些人士收集与其案件相关的资料,亦可向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便获取和调取关于本案的相关证据。
尽管无律师陪伴可能无法申请调查令,但是满足相应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却是可行的。对于个体而言,虽然没有直接进行调查取证的权力,但是他们仍可在辩护过程中向证人或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寻求关于案件的重要信息,同样有权向检察院以及法院提出申请以获得收集和调取证据的机会。
请牢记,申请调查令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且须得到法院的审核批准方可施行。另外,调查令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