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农村房屋翻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打算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翻新建设,您应当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会进一步将您的申请报至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由他们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取得这一许可证后,您才可以开始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关于您提到的“农村娶媳妇不让盖楼”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当地的村规民约或是乡土习惯。建议您先与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沟通,了解具体的规定和限制。如果确实存在不允许盖楼的规定,您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比如对现有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改造,或者申请新的宅基地(如果符合当地政策和规定的话)。请注意,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您的建设活动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且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您也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确保您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