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取得正式的营业执照,旗下员工同样有权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在此过程中,员工需遵循如下具体流程:
首先,证明自身与有关企业存在实质性的劳动雇佣关系。为此,员工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类似职能部门)获取并打印出用人单位的商业注册信息,同时须在相应文件上加盖印加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
此外,员工也还应当搜集并整理所有能够证明与当前企业间确实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公司工作证、日常考勤记录、薪资发放工具如银行卡及存折、以及来自同僚的人证等等。
其次,员工需按照规定准备好完整的劳动仲裁申诉书。这份申诉书除了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之外,还必须附加先前从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的商业注册信息附件以及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彩色复印件,然后将它们提交至本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审核处理。在此期间,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会对员工递交的案件予以受理并着手展开调查。
值得留意的是,若涉案企业尚未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则该企业并不具备法定的雇佣人员的主体资格,因此这意味着与企业间构成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更接近于劳务性质。基于此种情况,倘若双方因相关问题产生纠纷,便无法依据劳动法来解决问题,故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往往对此类事件采取搁置态度。在此状况之下,员工有权利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反映情况,以此寻求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