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之超标电动车之违法处理标准,其当事人若能提供出车辆来源之有效证明(如来自税务部门所开具之正式发票),使该车辆的各项参数均符合国家所制定的标准且尚未进行登记注册者,我们有权作出简易处罚决定书,收缴其50元的罚款。对于那些明确表示拒不缴纳罚款者,我们将依据法律程序合法地扣押其车辆。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之超标电动车,则将被扣除12分之多并且面临罚款200元的严厉处罚;而在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之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将会受到拘留的严重惩罚。若当事人有拒绝或阻碍交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及其情节的高低程度,我们将给予其罚款、行政拘留等更严肃的处罚。
如若我们发现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我们也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