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身份证遗失或非法使用的情况下,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应当立即前往并在户口所属公安分局办理遗失身份证的补发手续,同时对所遗失的身份证进行详细的登记与挂失操作。
其次,必须实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及部门进行情况通报,提供必要申请及证据资料,以防因身份证件被他人擅自使用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程度进一步扩大。
另外,若以上途径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还需及时寻求司法救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撤销侵权行为,从而迅速阻止侵权行为持续进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未经授权私自运用、获取或者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问题,轻则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范畴,重则有可能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