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承诺书内应包含如下内容:
妥善书写标题,以便于从标题中即可窥见全文主旨所在;接着依据承诺事项填写适当称谓,此部分与标题需间隔一行书写并保持顶格呈现,结束后须以冒号表示。接下来便是正文书写环节,正文需紧接着称谓之后另起一行书写,第一段自然缩进两个字符;在正文的末端应明确写出“请XXX监督”字样,此举为遵守承诺书格式要求必不可少之一环。最终,务必确保落款处记录有承诺方的真名实姓及签署当日日期,且上述内容皆需使用清晰、整洁、规范的字体进行书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