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作为具有停车资源且拥有适宜场地条件的单位或企业,应该向当地区域范围内的交通管理机构提交启动申请办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事宜,以获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审批表》。
其次,申请人需要逐项填写审批表中的所有内容,同时绘制详细的场地平面图,并在图上加盖本单位(企业)的公章,然后将所填表格及平面图返还至所在区域的交通管理机构。紧接着,负责审核的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来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后,需要立刻派员进行实地勘查,对拟建的场所进行全局规划和评估判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建议与看法并上报至市级交通管理部门。若审查过程中发现某些方面未达到凭证办理的标准,该部门则有权立即退还申请材料并附带详细的拒绝理由。
最后,市级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城市整体停车场规划布局以及本地车辆流量情况,参考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去审核停车场的车位数、停放方式及其允许的使用时长等因素。审查通过后,便会通知申办单位遵照审批要求划设泊位线条、树立停车场标识牌,同时还需到城建处办理相关的占用道路手续。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