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离职之后,原任法定代表人可采用书面形式向所属公司清晰阐明要求,以便进行法定代表人的更迭登记事宜。若其原职务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则可选择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途径来达到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目的。而若其原先身处经理岗位,则应当向所在公司的董事会发送正式的书面通告,同时恳请举行股东大会,以此提出关于更改法定代表人的合理请求;
2、除向公司发出以上书面通知之外,原任法定代表人也需及时向与公司存有商业往来关系的各相关单位,诸如银行、交易对方等等,递送明确无误的书面通知,充分告知这些单位法定代表人已发生变更的事实,以提醒他们在签署合同时务必注意签订对象的真实身份情况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