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音频资料具备作为证据的效力。若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录音,我们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其是否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是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只有确认这些因素都不存在之后才能够确定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这部分记录下来的声音资料可以被视作一种证据形式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