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全新的传承之旅伊始之时,关于财产所属的最终决定,如果预先存在书面遗嘱,那么将依据遗嘱上所载明的条款进行继承分配;倘若遗嘱中还附带了遗嘱抚养协议相关条款,那么这部分内容同样需要被并基于协议上的相关条款来完成继承事宜。
然而,若是没有预先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抚养协议,那么所有的继承权都会遵循法律传统,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完成遗产的分配工作,并且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享有遗产继承资格时,他们在分配遗产方面的权益通常会被给予接近相同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