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患者因骨骼置换导致其行走功能严重受损,依据相关规定可评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倘若影响相对较轻则可被评为八级或九级伤残。具体等级需待术后约一年左右时间根据康复情况进行详细评估与鉴定。在此期间,建议患者在床上积极活动患肢各个关节以及进行脚趾弯曲锻炼练习,这有助于刺激患肢血液循环、减轻肌肉萎缩和粘连现象、维持肌肉力量并避免关节出现僵直状态,从而推动骨折修复进程恢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