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已被拘押或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期限到期之际,应立即释放该对象,解除其原先采用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各项强制措施,或者依法进行变更;同样地,犯罪嫌疑人本人、被告人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如认为人民法院、国家专门检察机构或公安部门在起诉期限上存在法律瑕疵,有权提出宣告解除强制措施的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