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购房定金退还问题,以下几种情形可供参考:
首先,当新房开发商在出售房屋过程中未能提供完整齐全的“五证”相关文件时,购房者具备理由进行定金的索讨及退还。
其次,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关于定金可退回的条件条款,且消费者的实际情况恰好满足相关条件时,亦有权向开发商提交书面申请退还定金。
再者,若定金于认购书或报名协议上缴纳,则在双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之前,购买人可以以无法接受合同条款之理由申请定金退还。倘若磋商无果,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此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文规定:
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卖方无权追偿索还定金;然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已承诺的义务或者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的事项,以致合同承诺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请求卖方加倍返还定金。这些都是专家们凭借多年从业经验总结出来的通用规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