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并不具备判处死刑的资格。死刑是存在一定适用范畴的司法制裁措施,并不是所有涉及死罪的罪犯都将被予以判处死刑。以下三类人群便不适用于这一刑罚制度:
首先,对于犯罪发生时尚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应适用死刑;
其次,在审判期间怀有身孕的女性亦不可施以死刑;
最后,凡审判时已年满75岁以上者,同样无法处以死刑。
其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划分如下:
一、凡年满十六周岁者,犯下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享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二、已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16周岁的人士,若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以及投毒等罪名,则需要对此承担刑事责任,即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然而,未满14周岁且不涉足上述罪行的青少年,不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三、介于14周岁与16周岁之间的人士,无论其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动,均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享有完全的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五、用以衡量犯罪嫌疑人行为时实际年龄之标准,应当严格参照公历年份、月份及日期进行计算。自超过周岁生日的次日开始计,才算已满该周岁。
六、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未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应责令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严加管教,如有必要,还可由相关政府机构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七、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对于犯罪行为当时的年龄无法做出明确查明,并且此事关刑事责任追究及相应刑罚判决,那么此案应当退回检察院重新进行侦查。
八、对于犯罪时年龄不满18周岁的人员以及审判时怀有身孕的女性,均不可施以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可立即拨打电话咨询,获取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