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重大交通事故保险赔付的时限限定如下所述:
当保险车辆遭遇事故之后,被保险人有义务采取妥善而合适的护卫和拯救措施进行补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事故发生地点所在地的交警部门上报案件。不仅如此,还需在接下来的48小时之内,向保险机构发送报告。
此外,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做出正式处理和宣布结案后的第10个工作日内,每位被保险人都需向保险人提交所有与赔偿金额相关的证明及材料。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28条提醒我们,任何被保险汽车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损失责任必须由被保险方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也应在收到索赔申请的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方,为了得到合理的赔偿,需要向保险公司额外提供哪些与赔偿相关的证明以及各类材料。同样,根源于第29条规定,保险公司须在接到被保险人递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后的第5个工作日之内,对此次事故是否属于他们的保险责任范围进行细致的审议,并将审议确认的结果及时知会被保险人。如果此次事故被判定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则保险公司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向被保险人详细阐述其不予承担的理由。反之,若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保险公司将会在与被保险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之后的第10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