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不进行言语交流的情况,一般来说并不属于家庭冷暴力的范畴;因为这种现象通常是由于双方在沟通方面出现了问题所导致的;
然而,若在家庭关系中出现冷漠、轻视、放任以及疏远等种种表现,那么可以认为这已经构成了家庭冷暴力。从本质上来讲,家庭冷暴力更主要的是表现在态度方面的问题。关于家庭冷暴力的定义,其标准如下:
所谓的"家庭冷暴力",是指在夫妻双方发生纠纷之际,未能对对方给予充分的关注与关怀,从而大幅降低彼此之间的语言交流水平,甚至停止或敷衍性的日常生活行为,亦包含对家务劳动的怠慢和消极对待等等这些“非暴力不合作”和“冷处理”式的非正式暴力形式。家庭冷暴力实际上就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虐待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