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患者在医保卡内余额使用完毕后,只要依然处于正常参保阶段,其医疗费用仍然能够获得报销。这是由于医保报销并不关联于医保卡内的余额,而是通过医保总账户,即统籴账户进行结算支付的。在此情况下,所产生的相应费用无法提取成为现金,仅限于用于支付报销款项。
然而,若发生医保停缴现象,即使卡内仍有余额,亦无法享受到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