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子可委派他人代为买卖操作,然而此项事务早已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为确保房产交易过程的合法性和严谨性,交易双方即委托方与受托人需共同前往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书面的委托公证文书,如此便可完全授权由受托人负责处理房产的买卖以及后续的产权变更手续。此外,按照法律要求,任何涉及到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均可以选择使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来进行签署确认。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于此类委托代理授权形式,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如有需要,经法院许可亦可采用口头方式)。因此,在委托代理授权时,应严格遵循该原则,即将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及限制期限清晰地标注在书面授权委托书上,且该委托书还需得到委托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