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自行支付全部治疗费用后,患者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补偿。作为前提条件,若未能在当时成功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支付,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就医费用将无法得到报销。在此情况下,如在住院之时未携带医疗手册、医疗卡或其他相关证件,为确保及时获取医保支持,患者可能需要先行支付全部费用并在事后补充完备相关书面文件;同样地,如因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或医保卡处于逾期状态导致无法立即获得医保支持,患者也需要先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待开具相应证明且弥补医保卡所欠费用之后方可转为享受医保待遇。医保个人帐户,是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而设立的,主要用于储存参保人员所缴纳及用人单位病例中按特定比例划分的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记录医疗消费状况的专项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