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备案登记流程如下:
首先,由开发企业在网络平台上传已签订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步骤操作时间及地域均无任何限制,开发企业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合同上传。
其次,由产权市场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对上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实验证,正确无误后予以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环节的操作仅限于工作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时间段内。
接下来,由开发企业将备案登记号码填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封面相应位置,以示合同备案登记的完成。在此过程中,开发企业需向买受方交付合同正本原件一份。若买受人选择通过银行贷款购买商品房,则在完成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开发企业仍需向其提供合同正本原件。
最后,开发商需要根据已经成功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实填写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各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后,连同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起提交产权市场部门。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的领取方式,开发企业既可以前往产权市场部门办理,也可以从产权市场部门官方网站首页的“处室职能”选项里下载表格模板。
对于已完成上述所有程序且被审核无误的登记表,产权市场部门会予以签章,一份留作档案保存,另一份则归还给开发企业。拿到带有盖有“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的登记表以及已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企业即可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后续的抵押登记等事宜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